長期照顧 Long-term care

長期照顧 Long-term care
長照1.0,主要為因老化失能衍生長照需求者,包含
  • 65歲以上老人
  • 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
  • 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
  • 65歲以上僅IADL需協助之獨居老人
長照2.0擴大了服務範圍,包括
  •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
  • 55-64歲失能平地原住民
  • 49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
  • 65歲以上僅IADL失能之衰弱(frailty)老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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