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倫理學 Bioethics

生命倫理學 Bioethics
生命倫理學之四原則
  • 尊重自主原則(The principle of respect for autonomy):尊重自主原則於醫療照顧範疇內,可以導出下列道德規則,例如:
    • 誠實(truthfulness):不隱瞞病人之病情及診斷,如此他們才能根據被告知的訊息做出決定
    • 守密(confidentiality):醫療專業人士一般有保護病人的隱私、對病人所告知事項保密的義務
    • 知情同意(informed consent):應當告知病人足夠的訊息,並獲得病人的同意方可對病人進行醫療處置
  • 不傷害原則(The principle of nonmaleficence):醫師維持本身有良好的臨床知識及技術、謹慎地執行以達到「適當的照顧標準(standard of due care)」,並避免讓病人承擔任何不當的、受傷害的風險
  • 行善原則(The principle of beneficence):在不傷害他人之外,行善原則要求我們要進一步關心並致力提升他人的福祉
  • 正義原則(The principle of justice):公平地分配醫療資源、尊重人的權利及尊重道德允許的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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