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亡證明書 Death certificate
(一)姓名 | (二)性別 | (三) | 本國籍 |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| ||
男 女 | 外國籍 | 護照號碼 居留證統一證號 | ||||
(四)戶籍地址 | 省 縣 鄉鎮 村 街 段 弄 號之 | |||||
市 市 市區 里 路 巷 | ||||||
(五)出生時間 | 民國前 年 月 日 時 分 | |||||
民 國 (出生後未滿24小時死亡者需填寫時分) | ||||||
(六)死亡時間 | 民 國 年 月 日 時 分 | |||||
(七)死亡地點及場所 | 省 縣 鄉鎮 村 街 段 弄 號之 | |||||
市 市 市區 里 路 巷 | ||||||
醫院 診所 長期照護或安養機構 住居所 其他 | ||||||
(八)死亡方式 | 自然死(純粹僅因疾病或自然老化所引起之死亡) 意外死 自殺 他殺 不詳 | |||||
(九)死亡者行職業 | 在何處工作從事何種行業 | |||||
擔任何種工作及職務 | ||||||
(十)懷孕情形(如死者為女性) | 於過去一年未懷孕 懷孕中死亡 懷孕終止或結束之42天內死亡 懷孕終止或結束後43天至1年內死亡 不清楚過去一年是否懷孕 | |||||
(十一)死亡原因: 1. 直接引起死亡之疾病或傷害: 甲、 先行原因:(若有引起上述死因之疾病或傷害) 乙、(甲之原因) 丙、(乙之原因) 丁、(丙之原因) 2. 其他對於死亡有影響之疾病或身體狀況(但與引起死亡之疾病或傷害無直接關係者) | 發病至死亡概略時間 | |||||
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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